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体系、能力的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培养并吸引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科技人才,促进安徽省科技创新体体系的建设。
二、关于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时间:
一般是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合肥市科技局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三、申报建立市级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和技术熟练工人,其中有引进的高层次研发人员。
(三)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能提供必要的建设资金,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保证中心的运行。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仪器、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联系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七)管理团队创新意识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四、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程序
(一)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工程技术中心组建规划或其他有关指导文件,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并提交“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书由市科技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通过论证和综合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三)申报单位根据市科技局下达的批复意见和《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的内容,正式启动实施。《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